大东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时,协议有效吗?

 admin   2024-05-06 16:44   9 人阅读  0 条评论

对于一些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时,协议有效吗?和大东财产相关的题,你有了解多少呢?接下来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青海法治主编法言朱家义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夫妻俩在签署和解协议后离婚。没想到离婚后,丈夫却变卦,将前妻告上法庭。


案由签订协议后离婚


大东和莉莉原本是同事,莉莉相处得很好,然后相恋并于2019年9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大东不仅在工作上不给莉莉提供支持和帮助,还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开具超额发和退款,并以企业客户索要2万元为借口骗取公司现金。交完业务费后,他们请了几位同事一起打……结果夫妻俩却因为大东的行为发生了矛盾。


2022年10月10日,大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公司开除。此后,夫妻俩继续争吵,关系破裂。


2023年1月,莉莉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过程中,大东主动向雇主退还赔偿金和赃物,以消除负面影响,弥补自己的错误。他还多次主动去找莉莉,希望莉莉求情。有一个条件是雇主放弃婚姻财产的分割。


丽丽看在两人多年的感情基础上,同意了大东的要求,而且大东赔偿了时间损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大东和莉莉于2023年2月14日结束了婚姻。


在离婚调解过程中,双方均与各自的律师协商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意了丽丽的离婚请求。和解协议中包含了由丽丽负责解决所面临的相关题的条件。大东,应我,你不会再这样做了。大东保证,如果满足所附条件,双方将放弃单独提起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的权利。另外,离婚后,丽丽同意不追究大东任何责任,大东也承诺,如果满足附加条件,也不追究丽丽任何责任。


没想到,离婚后,大东对签订的协议不服,向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提起诉讼,以离婚时夫妻财产没有任何处理为由,请求分割财产。


诉讼男子要求分割婚姻财产


本案争议焦点为大东与莉莉签订的协议的有效性。


大东认为,丽丽作为青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在婚姻期间每年都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丽丽的投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应平均分配。据透露,两人结婚期间,莉莉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存有450万元人民币。据悉,莉莉曾3次提取400万元现金,并转给女儿50万元。上述提款及转账事宜,大东并不知晓。莉莉可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少分割或不分割。


大东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李丽要求大东按照夫妻共同财产450万元按60%的比例支付270万元。一。


莉莉辩称,大东已放弃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驳回她的诉讼请求。两人签署的协议中写明,李丽帮助大东解决题后,大东放弃了财产分割,且满足了协议规定的条件,所以大东无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即使多个子女有权分割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也少于450万元。大东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450万元的说法并不属实。


莉莉向法官透露了自己的财富来源,其中351万元是婚前个人储蓄和存款产生的利息,8万元是婚前出售个人房产所得的房价余额,20万元是婚前个人存款所得的利息。借出。其中,75万元是李丽用婚前资产借给大东姐姐和大东丈夫的,共计454万元。因此,大东要求分割的财产是丽丽的婚前财产,其主张不能成立。大东无权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即使有分割权,也仍然属于莉莉婚前的个人财产。其次,丽丽没有为了女儿接受教育而恶意转移财产。


木槌落下该男子的案件被驳回。


2023年6月20日,西宁市城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该公司认定大同冒用客户名义进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大同给予相应制裁。这就是两人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友好解决大东所经历的题和离婚的背景。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大东放弃了双方在离婚诉讼中达成的协议,即共同财产分割,李莉也撤回了对他的起诉。协议的内容是放弃分割公共财产的权利并简单排除反对权。大东仍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本案也将对大东的诉讼请求进行实质性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司法机关必须认定大同的行为是否构成罪。案件属于公开起诉案件,符合公开起诉条件的,双方可以自行和解。Lily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对外代表公司的意志。她在和解协议中的承诺可以理解为刑事起诉过程中的“理解受害者”和“自我和解”。这2万元退还给了公司,公司的利润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害,所以双方的积蓄不违法,应该是有效的。


丽丽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利用自己的关系来解决大东的题,是不合适的。但直至本案审理前,司法机关并未认定大东涉嫌犯罪或实施犯罪,有关部门也未对大东的身份作出相关认定,因此和解协议所附的条件是有效的。


法院判决大东和日日在签订合同时聘请了律师。这是双方直接签署的,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涉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签署的协议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即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民法规定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有效。目前,和解协议所附条件均已具备,且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是否分割共有财产,故大东关于分割Lily名下共有财产的主张不能成立。


对大东指莉莉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夫妻财产的调查结果显示,莉莉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转移的400万元并非全部转入她个人名下的账户。2022年2月,只转给女儿50万元。


本案中,即使按照大东的主张分割双方共同财产,丽丽仍有履行能力,因此并未达到对大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程度,故大东愿意提供协议内容。由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未反映离婚时的具体情况及数额,故本案不符合民法第190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西宁市城西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大东的全部诉讼请求。


大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审理本案的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沈阳黎明厂要搬到哪里?

此前暂无消息


中航发展沉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黎明公司始建于1954年,是我国“一五”时期创办的第一家航空发动机制造企业。2001年12月,国航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资重组,成立中航工业沉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二、沈阳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

沉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下一、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2、和平区、沉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兴城子区环路以内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三、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市人民政府公布。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通过本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运输烟花爆竹时,必须取得《爆炸物品运输证》,并经公安机关核查后悬挂危险品标志。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鞭炮、爆竹的主管机关。五、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单位负责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六、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违反本规定的,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外,还可以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等规定。八、任何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说、举报。举报的违法事实经查实的,必须给予励。


三、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不是国企?

完全国有企业


辽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资本3亿元至8亿元,地址为沉阳市大东区兴景路4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600646721。公司总面积56平方公里,员工人数4500人,总资产达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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